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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一、职能调整(一)划出的职能将指导广告业发展的职能划给市贸易局。(二)新增的职能对市以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行垂直管理。二、主要职责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实施国家、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受委托研究起草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二)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三)组织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无照经营行为和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